我给“酷”下的定义
走在街上,总有人对打扮怪异的年轻人惊叹:“啊,帅呆了!酷毙了!”
这果真是酷吗?持这种观点的人审美观未免太“独特”了,我是极力反对这种“独特的”审美观的。
每当坐公车或者在街边看到长长的头发被染的五颜六色,牛仔裤上破几个洞,耳钉项链等装饰品挂满身的人,我不禁为他们感到悲哀。
走在校园里,总发现一些同学将原本宽大舒适的校服剪短,改小;还有一些男生将清爽的短头发蓄得如女生一般长。我不禁为这些同学怪异的做派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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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酷,应该是一种朴素自然,落落大方的外在美,那种奇装异服是称不上酷的。列夫托尔斯泰说过这么一句话:“朴素是美的必然条件。”李白也有这么一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不正是教会了我们青少年应该追求朴素,追求自然的美吗?
酷,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充实的内心,一种由内而外自然散发出来的彬彬有礼的气质。这,不是比外表的“酷”更具魅力吗?只有不断地用知识,用智慧来完善自己,“酷”才会真实,才会长久。而当下,对于“新新人类”来说,他们对“酷”的理解是很肤浅的,“酷”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空洞的外表和躯壳罢了。
有朴素自然,落落大方的外在美,有充实的心灵世界以及优雅的气质,这就是我给“酷”下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