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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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时,美国有一位青年军官个性好强,总爱与人争辩,经常和同僚发生激烈争执,林肯总统因此处分了这位军官,并说了一段深具哲理的话:
“凡是成功之人,必不偏执于个人成见,更无法承受其后果;这包括了个性的缺憾与自制力的缺乏。与其为争路而被狗咬,毋宁让路于狗。因为即使将狗杀死,也不能治好被咬的伤口。”
20世纪初的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得力助手,财政部长威廉·麦克阿杜曾以多年的从政经验,告诉他人一个重要的道理:“你不可能用辩论击败无知的人。”
的确,你碰到一个无知的人,又怎么能用辩论换来胜利呢?
假如我们赢了对方,把他的说法攻击得体无完肤,那又能怎么样呢?
而对方在辩论中输了,必定会认为自尊心受损,日后找到机会,必然又是报复。因为一个人若非自愿地屈服,内心仍然会坚持己见。
每当我们要与人争辩前,不妨先考虑一下,我到底要的是什么?一个是毫无意义的“表面胜利”,一个是对方的好感。这两件事就如孟子所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需要的是什么呢?
所以在美国有家保险公司,训练销售员的第一条准则就是“不要争辩”。因为推销不是辩论,不需要为不必要的细节,甚至不相干的事情来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