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
回老家的第一天,我就见到了这条名义上属于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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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狗刚见到我就俯下身子,前腿伸直,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它一点也不友好,并且想把我扑倒地上咬断我的脖子,让我扑街。对于这种不怎么听话的狗狗,我决定给它一个下马威,哦,不对,是下狗威。我翻了一通书包,从中找出一把我在某文具店淘到的神奇小手枪,这玩意儿表面上看只是一把普通的玩具小左轮,但你只要往里面放一些奇妙的小火药,它就奇响无比啊,还很贴心地附赠了一对耳塞。“poom”,我开枪了,它果然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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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使它对我的手中的小手枪产生了强烈的害怕。我一放下手枪,它立刻就得瑟起来;一拿起手枪,它就萎了。算了,逗狗还没有我的笔记本好玩。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找了本《笑傲江湖》,提了一袋牛肉粒和一袋薄荷糖出去看书。我坐在家门口,狗被拴在我边上的柱子上。我一边吃牛肉粒一边看书,它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我吃。我看它可怜,扔了一颗牛肉粒过去,它闻了一下,一口吞了,过去了几秒,又眼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回味。之后它就开始汪汪地叫,还冲我使劲摇尾巴。我眼珠一转,又是一妙计涌上心头。等等,为什么我要用“又”?我给它连扔了两颗牛肉粒,第四次扔的是一颗薄荷糖,它闻都没闻就吃了进去。
狗狗吃了一颗薄荷糖,样子变得不太好描述,仿佛在说:啊,卑鄙的人类!
因为毛色的关系,我决定叫它“小黄”,可小黄太low。嗯,然后我就决定学金科,起单名,一个字——黄,但是要有一点儿化音。
我是很喜欢狗的,虽然我对狗有点过敏。所以一般我都不想直接摸它,一般都是拿根棍棍。我会经常给它喂骨头,这导致它现在一看到我就很亢奋,用后腿站起来,两个前爪到处乱抓,通常喜欢抓我的裤子。因为老家在农村,地上都是土,狗爪子上也都是土。一扒拉就是那种黄黄的条条。而且我老家还养了鸡,小黄也天天在鸡屎上走来走去,于是我有点害怕,怕鸡屎脏了我的裤子。
我老家在湖南那边,反正比穿短袖过年的深圳要冷很多。黄儿它每天晚上冷得可怜兮兮地叫。嗯,你要是心软把它从外面的柱子上解开来,它就会立马跑到火炉旁边,坐着烤火。
其实,我是比较喜欢这条狗的。但是它一舔我,我手上就发痒发肿。所以还是不把他带到深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