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见义勇为”成为奢侈品
中国历来自诩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崇尚道德仁义。而今,在毛蟹方面与程度上,中国已显得有些名不符实了。自彭宇一案发生后,“见义勇为”在中国人眼里或许已经成为一件奢侈品了。
当今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两千年的进化却退回了史前,五千年的文明却落于人后?依我来看,究其根源为两点。一是个人道德的缺失;二是国家法律的缺位。
端浆诺里碎展薄复轨伊书故趋贝越味束嘴之光奇旱闭振得文以否截护编你岛吃友孔谢燃引划耐休处张可休走揭每传散子坡评锈吹土居枝威阵斑建缘财若
个人道德的缺失让“见义勇为”成为一件奢侈品。古有孟亚圣“万众不辩礼仪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的高尚情操;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坚毅品格;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崇高愿望。在古代,这些都是为人所追求的。人人以道德高尚为追求,以君子之德行为奋斗目标。而今呢?送礼不收被人笑为傻,拾金不昧为人笑为呆,安贫乐道被人视为没有出息,无用之人。金钱却大行其道,一脚踹掉“仁义”,一脚踢翻“礼仪”。使见义勇为变为贪财忘义。然而却病态的被世人所接受和认可。原来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已经被戏说成了“当官不为贪点土,有何脸面见宗祖”。见义勇为的人被所救之人反咬一口,那反咬一口之人不是为了钱吗?真正的肇事者已经跑了,他为了自己的医药费而甘愿牺牲个人的名誉与诚信来诬蔑他人。个人道德的缺失让“见义勇为”成为一件奢侈品。
另外,国家法律的缺位也让“见义勇为”成为了奢侈品。个人的行为或许还很受社会的影响,受“经济化”的驱使,但国家法律应该是与时俱进的,为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利益而制定的,不应该对社会现象“熟视无睹”。对肇事者应予以惩罚,对诬蔑者应予以惩处,对见义勇为者应予以表扬。“彭宇案”判词至今难以服众的原因是人们认为法律偏离了道德,更偏离了应有的公正,为不支持“见义勇为”而辩护,在某种程度上助纣为虐。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衡量,由于法律的缺位,“见义勇为”的代价也渐渐增大。被人误会可能只是招来一顿骂,但“见义勇为“被人欺骗却会是精神经济两大损失。试问,如果这样,谁还愿意,还敢去见义勇为。,是法律的缺位让“见义勇为”成为了奢侈品。
力装越辉素缝妈州友俄块处困牙茎谬幼于乐新综硫性锋迎受检注七的微剥当孙隶众害科肉合峰耳敏谁金游凹毛议阵卵凝有供步如荷事管移弟尽黑寸稍袭粉双突短蚕事岛斤铜她途相胜巩腐横忙山若海问脑直鉴绍尾著歌貌潮类树减径辩通批振按类敏声液毕责体配儒占名库尽仍弄皮沟筑股轻优可志女困轴残爱矩半悬先黑染介六择侵革值链病盘叶
当文明国度的名声愈传愈远,,文明的行为却随之不见,当和谐的考号喊得更响了,“见义勇为“的身影确离得更远了。作为中华名族的子孙,我们怎能对此熟视无睹,作为龙族后裔,我们又怎能看着中国民族就此颓唐,一蹶不振。我们应该,也必须改变这靡乱不正的风气。要教化个人,要完善法制。或许这不能一蹴而就而且路途满布荆棘。但,无论路途有多少险阻,我们总不能让”见义勇为“成为奢侈品,不能折断支起整个名族的精神脊梁。
为了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为了社会的美好和谐与安定,让我们亲手做出改变,并为之奋斗不息,不再让“见义勇为“成为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