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年纪
依稀盛夏,栀子花的香味弥漫了整个人间。花开过后,只落一地愁。十七岁的年纪,却有七十岁的伤感。
——题记
人总是会变的啊。如今的我,还是我吗?
曾几何,我也只是个天真的人儿。没有烦忧,没有顾虑。周边的一切,如此简单。生活也是那么美好。不过,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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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我不曾与任何一个人有过一次彻彻底底的谈心,一次都没有。我喜欢一个人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修长的十指敲打着键盘,整理我的文字。眼睛竟然不曾有过酸痛的感觉,好奇怪。而发小,大多辍学了。穿的那么花哨,浓妆艳抹,几个人聚在一起说一些我认为很无聊的话。这样的小聚会,我总是避免参加。因为我更喜欢一个人呆在家里,继续我的落寞。或许,我可以远离人群,很好的独处吧。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让我找回记忆中那种简单的幸福感。我也不大清楚,自己这是怎么了。不过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它让我很轻松,也很享受。
我真的不敢想像。初二的那些经历,竟然伤害了我这么久。其实,连我自己都忘了。忘了曾经所发生的一切。或许,那只是一些小伤小痛。可对于我来说,真的很心疼。当时的我,一个真心相对的朋友都没有。我拥有的,只是冷漠与孤单。朋友的伤害与背叛,家人的不理解与指责。伤透了那颗心。直至,让我彻底崩溃,性情大变。整个人,像是丢了魂。14岁的我,不曾享受过那个年纪本该拥有的温暖。直到现在,无论我拥有多少朋友,无论家人对我付出多少关心,无论大家对我有多好,我总会觉得自己被所有人抛弃了。那种无人疼的感觉总是缠着我,让我绝望。这一切,也终于成为我人生无法挥去的梦魇。我也曾不止一次的尝试着要放下,却屡次面对失败。我始终不能取下那块疤。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将“伴”我一生。
昨日的痛,很深。但有些往事,有些人,我的确是淡忘了。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都不重要了。今日的我,学会了好多,也看淡了好多。我不清楚自己要什么,也许是因为长大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都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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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总是莫名的低落,或许这也是件好事。它让我更清楚的看到自己,不至于让我失去自我。失落,总好过失常吧。
伤十七,独坐屏前,人已倦,只得会心一笑。十年后,我要躺在大草原最美的一角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