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这是发生在我家的一个真实故事。
那是年初的一个晚上,已经深夜十点多了,我们全家已进入了梦乡。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我们。爸爸接到电话,眼圈就红了,声调也变了。他放下电话就紧催我们起床。原来一手把爸爸养大的太祖母快不行了。我知道此刻爸爸的心情,一刻不敢怠慢,赶紧起床穿衣,和爸爸妈妈急急忙忙下楼。
来到自家车库驱车时,发现门口停了一辆皮卡车,把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妈妈赶紧去找小区物业,保安拿着车辆登记本赶来,查了好一会儿都没查到这辆车的信息,保安说实在没办法了。
这时奶奶又来电话说,太祖母快挺不住了,特想见爸爸一面。爸爸情急之下,找了根棍子,砸碎了皮卡车的右窗,打开的手刹,把皮卡推开。接着,我们坐上自家的车,飞快地驶向慈城。爸爸出发时跟小区保安说,车主若找到就告诉他,玻璃我们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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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赶到慈城老家已经是晚上12点了,爸爸终究因为耽误了时间,没能与太祖母见最后一面。爸爸为此哭得寸肠肝断,看得我们心疼不已,第二天,爸爸接到警察的电话,要求到派出所处理砸车事件。爸爸在派出所里呆了大半天,回来时很垂头丧气的。我问爸爸怎么了。
爸爸说,那个皮卡车的车主不仅要车窗玻璃钱五百元,还要因修车而造成的误工费等,总共要赔了两千多元。警察支持了车主的诉求。虽然爸爸无法理解,在这样的情景下,完成情有可原,为什么还要赔这么多的钱?但在法律面前,爸爸无可奈何,只好赔钱了事。
事情的结局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知:情是情、法是法,法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