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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旅行的艺术》读后感3000字
读书之《旅行的艺术》读后感3000字:
中国自古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深深教诲;这几年西方盛行的“间隔年(GapYear)”的概念在中国的流行……
以及最近“世界很大,我想去看看”引发的全民对于旅行的期盼……在很多人眼里旅行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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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体验真的这么可靠嘛?先来看一个怪诞的故事吧:
德埃桑迪斯独自住在巴黎市郊的一处宽敞的别墅。他几乎足不出户,因为这样,可以使他避免看见他所以为的人之丑陋和愚蠢。他还年轻时,一天下午,冒险到附近的村子去了几个小时,结果发现他对他人的憎恶更甚。从那以后,他决意一个人躺在书房里的床上,阅读文学经典,同时构想自己对人类的一些尖酸刻薄的想法。但有一天清早,德埃桑迪斯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意愿,想到伦敦旅行。这变化,连他自己都觉得吃惊。在到伦敦旅行的意念萌生之时,他正坐在火炉边读一本狄更斯的小说。这小说引发了他对英国人的生活情形的种种想象。
事实上,对此他之前已冥思良久,只是现在,他热切地盼望能亲眼一睹。兴奋已让他难以自持,所以,他差使仆人打点好行装,他自己呢,则身着灰色花呢套装,脚蹬一双系带短靴,头戴一顶圆顶礼帽,还披了件蓝色亚麻长斗篷,搭乘最早的一趟火车去了巴黎。离开往伦敦的火车正式出发还有些时间,他走进了丽弗里街的加里尼涅英文书店,买了一本贝德克尔的《伦敦旅行指南》。书中对伦敦名胜的简练描述让他觉得美不胜收。接着,他走到附近的一间英国人常来光顾的酒吧。酒吧里的氛围活脱脱是狄更斯小说中的场景:他想起了小杜丽,朵拉·科波菲尔和汤姆·品奇的妹妹露丝坐在和这酒吧间相似的温馨明亮的小屋里的情形。酒吧里的一位顾客有着威克费尔德先生一般的白发和红润肤色,而其分明的面部轮廓、木然的表情和无精打采的眼神又让人想起塔金霍恩先生。
德埃桑迪斯觉得有些饿,便到了隔壁的一家英式小餐馆。餐馆在阿姆斯特丹街,靠近圣拉扎尔火车站。餐馆里光线昏暗,烟雾弥漫,柜台上摆着一长排啤酒,还摊着小提琴般褐色的火腿,以及番茄酱般红色的大龙虾。一些小木餐桌旁,坐着健硕的英国女人。她们的长相很男性化,露出硕大的牙齿,有如调色刀;她们手脚粗长,脸颊像苹果般红通通的。德埃桑迪斯找了一个桌子坐下,点了牛尾汤,烟熏鳕鱼,还要了一份烤牛肉和土豆,一些艾尔啤酒和一大块斯提耳顿干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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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火车离站时刻的迫近,德埃桑迪斯对伦敦的梦想行将变为现实,但就在这个时刻,他忽地变得疲乏和厌倦起来。他开始想象自己若真的去伦敦该是如何的无聊和乏味:他得赶到火车站,抢个脚夫来搬行李,上了车,得睡在陌生的床上,之后还得排队下车,在贝德克尔已有精到描述的伦敦街景里拖着自己疲惫的身子瑟瑟前行……想及这些,他的伦敦之梦顿时黯然失色:“既然一个人能坐在椅子上优哉游哉捧书漫游,又何苦要真的出行?难道他不已置身伦敦了吗?伦敦的气味、天气、市民、食物,甚至伦敦餐馆里的刀叉餐具不都已在自己的周遭吗?如果真到了伦敦,除了新的失望,还能期待什么?”仍然是坐在椅子上,他开始了自我反省:“我竟然不肯相信我忠实可信的想象力,而且居然像老笨蛋一样相信到国外旅行是必要、有趣和有益的,我一定是有些精神异常了。”
结果自然是,德埃桑迪斯付了账单,离开餐馆,依旧是搭上最早的一趟火车回到了他的别墅。一起回家的当然还有他的行李箱、他的旅行包、他的旅行毛毯、他的雨伞和他的拐杖。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离开过他的家。
他就呆在他的小别墅里,让自己置身于各式各样的事物之中,这些东西让他很容易就享受旅行的精髓。他在墙上挂着各种彩色图片,上面标示着外国的城市、博物馆、酒店和开往瓦尔帕莱索或普赖特河的班轮,俨然是旅行社的宣传橱窗。在他卧室的墙上,贴满了框框条条,都是大的船运公司的班轮时刻表。他在一个水缸里养了些水草,还买来一只小帆船,一些船用的索具以及小的海员模型……藉着它们,他能体验到远航的最大乐趣,却免去了航海中可能出现的任何不适。
这个故事出自于斯曼的小说《逆流》之中,旅行发展到今天,当然很少会有人像主人公那样……这是一部被称为颓废主义的小说,但是今天我们不说《逆流》,今天说的是阿兰·德波顿的《旅行的艺术》一书,初次读到这个故事也是在这本书中,说的是旅行的期待、旅行的现实以及旅行的想象等事件之间的差异……
而“德埃桑迪斯”的结论是:“想象能使我们平凡的现实生活变得远比其本身丰富多彩。”在任何地方,实际的经历往往是,我们所想见到的总是在我们所能见到的现实场景中变得平庸和黯淡,因为我们焦虑将来而不能专注于现在,而且我们对美的欣赏还受制于复杂的物质需要和心理欲求。
今天,关于旅行的书很多,随便一搜就能得到一大堆书单,主流基调大都是在说旅行美好,“贩卖青春”、艳遇、陌生人的善意,在路上得解脱可以拯救一切等等……有人说:“看完就想休学辞职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幼稚的表现,当然如果你认真思考后做出的决定也是值得尊重的,说到底人都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所以这类书看看就好,千万别当真”。
但是,《旅行的艺术》这本书看完让我当真了,还让我第一次有了写读书笔记的欲望。首先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唠叨”,很少去描述目的地的美好,却花大量的篇幅在说旅行中的一些与风景无关的琐事,然后就是在这感性之中蕴藏着闲话家常般的哲思,再者构思奇特,读后感()每一章节根据不同的主题对应一个艺术家,挖掘利用他们的旅行生活的片段……多方位的观照旅行,剖析旅行,选材诙谐有趣……而且本书中文版翻译的还不错!
就像推荐序中说的那样:绝不追求那种洗涤过的纯美。深信很多艺术写生和游记笔墨都印过度的省略而走向了虚假,因此在感性的谈吐中不避真实生活的芜杂。
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我写的那篇关于青岛的游记:配了很多我精心挑选的摄影照片,描述了青岛的清新美好,给人的感觉就是纯美。但是背后的事实却是,由于飞机晚点,头一晚只睡了一个钟头左右,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在劈柴院及栈桥游历的时候其实都是昏昏欲睡的;还有因为气温的差异,我有一些轻微感冒,一直处于鼻塞的状态,而且最烦人的是,我还不小心踩到了一滩便便……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极度厌恶与恶心的……
如果生活的要义在于追求幸福,那么,除却旅行,很少有别的行为能呈现这一追求过程中的热情和矛盾。
在豆瓣上翻看了一下大家读完此书后的感想,有人说这本书要倒着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开篇的“唠叨”容易让人乏味,反倒最后的章节精彩纷呈,我不太认可这种观点。首先有着很深的哲学功底的波兰顿,在写此书时遵循着旅行的过程的这样一个逻辑顺序的,从对旅行的期待,在到旅行中的一些场所,异域风情、旅行怎么记录风景、以及回来后的一些行为……而且这么美的开篇描述还读不下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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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之入冬,一如人之将老,徐缓渐近,每日变化细微,殊难确察,日日累叠,终成严冬,因此,要具体地说出冬天来临之日,并非易事。先是晚间温度微降,接着连日阴雨,伴随来自大西洋捉摸不定的阵风、潮湿的空气、纷落的树叶,白昼亦见短促。其间也许会有短暂的风雨间歇,天气晴好,万里无云,人们不穿大衣便可一早出门。但这些都只是一种假象,是病入膏肓者临终前的“回光返照”,于事无补……
初一看这本书讲的是旅行,后来发现是艺术,读完之后猛然觉悟说的是生活……为了追寻美好,旅行中也要忍受一些不愉快的外界因素!
或许,这本书可以给你一场完美的阅读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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