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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观后感

时间: 2019-01-12 | 投稿

  《刮痧》观后感

《刮痧》这部电影在我看来主要是介绍一些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觉得西方人对中国文化了解得太少,他们的教育与法律有点特别,对孩子有特殊的保护,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

片中的男主角梁朝伟(许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儿子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了瘀红。这些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一种治疗方法。许大同不得不背上虐儿的罪名,不得与儿子相见。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一种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时间和兴趣去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他们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与当局要回孩子的诉讼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比如说,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而美国人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由此可见,中西文化的差异是比较大的,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观点,往往带来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该片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场误会,一场法律纠纷,但实际上所展现的是两种不同文化所产生的碰撞和纠纷,一种亲情至上的中国文化和只相信客观事实美国法律之间的冲突,然而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指责是中国错还是美国不对,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每个国家的发展速度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历史渊源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哲学观念,宗教信仰,思维方式以及民族传统习惯,这种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也在所难免了。

所以对于《刮痧》,如果我们不站在文化差异上剖析,而是选择从亲情这一主调来看,其实这部片也有不少温馨动人的场面的,比如一个父亲,当他要举例证明他有多爱自己儿子时,他有多么焦躁,那一刻我想我们和他都明白,爱是只能感受,而难以说出来的。当他载着自己的儿子,虽被好几辆警车团团围住,却依然满足地笑时,他只是,想用一个游戏逗儿子开心。当他的父亲为了他家庭的完整而甘愿骨肉分离,写给他的信更希望他们能平平安安而已时,我想他那句"再让我好好看看你,我不想忘了你长什么样子"已深深地烙印在我心底。

我觉得也许真的没有必要很理性地去看待《刮痧》,因为真实的住美生活我并未经历,我觉得它就是一部电影,也无需把它放到探求文化冲突那么高的高度来鉴赏,,它有真挚得打动人心的东西,这就够了。

如果有时间的话,真的希望大家能好好观赏一下《刮痧》这部电影,它的确是一部好片。

  《刮痧》观后感

其实"刮痧"这个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在外婆家过暑假,天太热,玩累了,外婆会拿个小碗,盛一些水,然后用调羹蘸点水为我和哥哥"刮痧",当然这是相当不正宗的刮法,听外婆说刮痧能祛暑解乏,很"灵光"的,还说在背部留下的红色刮痕颜色越深,就说明效果越好,解掉的乏越多,反正刮完之后我们倒真是感觉挺轻松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外婆说那是土方,于是我们对"土方"肃然起敬。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就在"刮痧"被e时代的我们渐渐淡忘之时,一部名为《刮痧》的电影闯入了我的视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上海银幕》报上的一则简短的故事简介,立刻被这部由刮痧引起的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所吸引,盼望着它能早日上映,昨天全市首映,我当然去一睹为快啦。这部影片由郑晓龙导演,这家伙可能有美国情结吧,他当年执导的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好评如潮,轰动一时,也使大家认识了王姬,剧中的主题歌《千万次地问》也被四处传唱,经久不衰。这次他又把剧组拉到了美国,在美国全程拍摄《刮痧》,无疑是一次新的冒险,新的挑战。俗话说"不打没有把握的仗",郑导的心里有谱,他能成功。他也确实成功了。影片的制作班底强大,卡司一流,在"纽约的秋天"做着"姜饼人"的旅美摄影师顾长卫的爱妻蒋雯丽与香港演技派大明星影帝梁家辉"情人""牵手",在剧中扮演一对在美国奋斗的中国夫妻--许大同和简宁,大同的父亲则由资深老演员朱旭担纲,70岁的老人表演自然感人,为影片增色不少。影片的剧本创作则由中美双方共同完成,请美方人员撰写部分剧本的目的在于让这个发生在美国的故事显得更真实更可信,不至于会出现有悖于常理之处让人贻笑大方。的确,剧本非常扎实,足见主创人员的功底,激烈的听证会辩论既合理严谨又不失幽默,融入了许多好莱坞类型电影的元素,难能可贵。影片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一部好的影片贵在出新出奇,通过"刮痧"这一中国民间土方拍出反映中美文化及道德观念冲突的影片着实让人佩服编导的功力和创新意识。本片的英文名字很简单:THE TREATMENT,有人会问,那为什么不直接用刮痧的音译guasha呢(在片中guasha也被用做动词)?我想编导的意图应该是比较明显的--在美国人看来,生了病似乎只有通过打针(注射)吃药才能解决问题,而中医则不同,可以通过针灸等使病情有所好转或得到根本治愈。本片涉及的刮痧虽说是一种民间土方,但它有增加血液循环等疗效,头疼脑热等小毛小病也能通过它得到治疗。可这种"治疗"在美国人看来实在是闻所未闻荒唐透顶,在人的背部留下了深深的红印,简直是一种MALTREATMENT,一种ABUSE(虐待),于是,冲突产生了,一场耐人寻味的好戏也就开场了。

影片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电脑游戏软件设计领域有所成就的"中国移民"许大同把远在北京的老父亲接来美国住,并正设法给父亲办绿卡。一天,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因为发烧留在家中休息,许父不识药瓶上的英文,只能给孩子用中国土方刮痧治病。说来凑巧,许父偶遇老友老霍,晚上跟着老霍去赌船上开开眼,不料在回家途中老霍发病猝死,许父只能留在警察局等儿子来领,心急如焚的大同把生病的丹尼斯一个人留在家,直奔警察局接老父,等回到家开门之时,丹尼斯奔跑着应门,不慎在黑暗中摔倒,额头撞在桌角流血不止,遂被送往医院救治,在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发现孩子背部有刮痕,认为是受家庭暴力虐待所致,不让许大同夫妇接孩子出院,孩子暂且交给儿童福利院照顾。而后,福利院拿出孩子受虐待的"铁证",把许家告上了法庭。为了保护父亲,许大同向法院声称是他给儿子刮痧的,自己一人承担责任,并与妻子一起向父亲隐瞒了真相,一是不想让父亲担心,二是认为父亲怎么也不会理解这种事情-- 在美国,爱居然会被理解成害,治疗居然会被视为虐待......

纵观全片,几乎找不出多余的笔墨,情节紧凑,节奏明快,乍看象一部西片。影片开场戏,许大同设计的电脑游戏软件获得大奖,在颁奖会现场大门口,围着许多抗议者,高呼口号"救救孩子",指责现在的电脑游戏过于血腥,宣扬暴力,其实这是编导埋下的第一个伏笔,虽然只是一笔带过。在颁奖后的庆功会上,大同的儿子丹尼斯与大同上司约翰·昆兰的儿子在打游戏时发生了摩擦,大同要丹尼斯向对方道歉,丹尼斯不肯,于是大同当着昆兰的面打了丹尼斯一巴掌.....其实这又是一个伏笔。类似的伏笔还有很多,这些伏笔后来在听证会上都成了对许大同不利的证据,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影片不乏打动人心催人泪下的场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CAR CHASE(追车)这一段,说起追车,大家往往会想到激烈火爆的场面,眼花缭乱的特技飞车,紧张刺激的音乐,但本片的追车却是"展现父爱":许父得知了真相后,认为自己到美国来不但没有给儿子帮上忙,反而尽给人添乱,认为自己与美国社会格格不入,为了不影响大同,为了让大同早日把孩子夺回,他毅然决定回国,在机场,大同再次竭力挽留,还是没能留住老人,这时离飞机起飞还有两小时,大同心中顿生一念,瞒着父亲赶到儿童福利院把儿子悄悄接出,带到机场,想与老人一起回国,因为在他看来,家已经破碎,他没能真正成功融入美国社会,他已经万念俱灰。可老人斥责他没出息,并指出他这么做完全象一个逃犯,鼓励他尽全力打赢官司,夺回孩子,于是大同只得含泪告别老父亲,准备把孩子送回福利院,可福利院发现孩子失踪后已经迅速报警,警方已在各大电视台播出了对绑架嫌疑人许大同的通缉,在出机场时,许大同的车被警车盯上,儿子发现有警车盯梢,觉得象电影里看到的追车场面,想玩着过瘾,为了不让孩子失望,出于对孩子的爱,也出于对美国警察的嘲弄,大同别出心裁地和警察玩起了追车,一辆,两辆.....七辆.....尾随的警车越来越多,场面空前壮观,大同出人意料地故意放慢车速,使得众警摸不着头脑,此时响起了轻松的音乐,追车变成了"护送",到达目的地时,车中的丹尼斯已经安静地睡着了.....这场戏不落俗套,构思独特,可谓影片中的一个亮点。另外,大同和简宁借酒浇愁,大骂自己是MOTHERFUCKER这场演员即兴发挥的戏,以及影片结尾大同思子心切,为了兑现对儿子的承诺,化装成圣诞老人冒死爬上9楼给儿子送圣诞礼物这场高潮戏,都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以至于影片放映结束,有些观众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

最后想提一下的是,影片中几位美国演员的表演也是毫不造作,个个精彩,与中国演员配合相当默契,实属不易。

  《刮痧》观后感

刮痧,一个不能阐述自己想法的单纯的6岁孩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已婚女人,一个想要述说却因为文化的差异而变的“愤怒”和无力的所谓成功的男人,一个只想为孩子付出的老人。这样的一个家庭,用残酷到近乎残酷的剧情述说了一段中国文化在美国环境下不能表述的“爱”。

许大同的一个巴掌,打开了故事,也把儿子打出了自己的身边。这一个“巴掌”,在中国只是父亲教育孩子或者是像他在剧情里说的那样,是给自己朋友一份尊重;而在美国却成为了虐待儿子,有暴力倾向的表达。剧情突出了许大同对儿子的爱,里面有一段很让我感动的独白,是许大同在听证会上面的那段:“丹丹是个早产儿,生下来的时候只有四榜,弱小的像只可怜的小猴子,他是我的儿子,是我生命的延续,他会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延续许家的血脉,每当我想到丹尼斯,想到他漫长的人生,变肃然意识到做父亲的责任,我很高兴承担这个责任,当丹尼斯睁开天真的眼睛,看着充满斗争的世界时,我要他看到美好的事物,有力量去面对争取,我要把希望给他、、、我曾经很高兴我儿子出生在美国,我对他的未来有着各种梦想,希望他成为一个科学家、艺术家,一个百万富翁、、甚至总统。但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希望他幸福、健康、快乐。法官大人,我为自己是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一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这样的一段独白,表述了一个父亲在文化差异下的无奈和对自己儿子的那份伟大的爱。用着那些陈述和证据争取着本就是“自己”的儿子。在这同时,也用一个男人的愤怒,保护这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或许我们现在生活的环境和我们国家的文化有着差异,但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你放弃原本的文化变成真真正正一个所谓外地人的理由。

随着剧情的发展,中西文化的差异,更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得那样的脆弱。当居中事情告一段落,当许大同夫妻为了儿子像美国法律低头,判决以后丹尼斯活动的周围许大同不能出现后,一个女人对自己的丈夫说:“你是混蛋、臭狗屎,一堆臭狗屎,我是贱货、、、”这么无力的语言,这么软弱的一个女人,却像一块石头一样砸在了我的心上。所谓的尊严在生活在美国的一对中国夫妇,像是一座高山脚下的一根小草,显的那样的弱不经风,但却从不曾消逝。

这是一部我认为VeryGood的影视作品,用一个普通的家庭把中西方的文化差异,突出的这么的鲜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规则,中国的文化传统,美国的民主自由,都没有错。不过相对于一个生长在中国的我,我更喜欢中国的文化,剧中那位老先生的讲述,更是突出了,中国父亲对儿子那种不能描述的爱,记得当许大同的父亲为了不给儿子一家带来麻烦,放弃了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最想要的天伦之乐回到国内,给许大同写信,是这样说的:“同儿,我已经平安到达了,我儿勿念。此行美国,看到你能远在异国他乡有所成就,我真是欣慰呀。我在北京买了基本刮痧的书,先给你们寄去,我还听说一家电视台正在制作一部刮痧的资料片,我托人去复制了,不久也会寄去,也许对问题的解决会有帮助。我啊,一生坎坷,磋跎成翁,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平平安安、、、”,这是一位多么单纯的老人,多么脆弱的父亲。

一个家庭的爱,在他乡的环境下,在庞大的规则面前显的这样的不堪一击。也正是这样的一部有点残酷的电影,把中西文化的差异在我们的眼里放大了这么多倍,让我们更深刻和痛彻的了解了中西文化的差异。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不过我想最后如果能把平安夜改为除夕之夜,我们国内的人会更喜欢。

  《刮痧》观后感:还可以更精彩

片子总的来说是成功的,看《刮痧》容易让人想起李安的父亲三部曲,但是又有不小的差别。

李安的电影更加细腻,文化、情感冲突来的安静一些,而这部《刮痧》的冲突是很强烈的。而且李安的电影一般是描写家庭内部的思想文化冲突来影射中西文化冲突,他的电影中,新一代一般是被西化了的,西方或者说是美国文化的代表不是纯粹的美国人,这可能要追究到李安的家庭情节,把一切的思想的表达融入到家庭冲突之中。而《刮痧》将枪口直指中美文化的极致——“刮痧”。片子的前部分显然要优于后一部分,前部分冲突不断,感人至深;然而后部分,不客气的说是有点“矫情”。这个问题出于:导演急于给影片一个积极的结尾和主题。但是“刮痧”放到国际则不是那么快速、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片子的最后,主题也没有得到升华,只是他们团圆了,时候呢?说这电影后部分矫情则是出于“爬屋顶”一段戏,这种类型的桥段多用于港式小浪漫,但在这个严肃的话题之下则是失败的,导演本想用这段来拽取观众的眼泪,但是这不是港式爱情片(相爱的男女主角无奈分开后,在影片最后五分中相遇,亲吻结束)。

片子的中我们可以看到导演试图将“刮痧”拓展到一个更大范围的文化差异,例如:管教孩子,中国说的是“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而美国人对于“打孩子”联想到的只是“虐待”或者“犯罪”再不会又“爱”这个字眼;中国人一贯的道德规范之中有一条是“父债子还”,而美国人则是没有这种情节的,所以山姆大叔永远不会明白许大同替父担当“罪名”。这样的拓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也许是因为片子中的“刮痧”冲突太大,这样的拓展没有达到该有的效果,被什么东西拽住了。

我有一点很是费解,为什么他们夫妻说话的时候总是用英语,就算是吵架,就算是喝醉了以后。我和我们女朋友现在都在外省上学,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方言,两个中国人在一起老说英语有点怪怪的。

片子中表演最好的数梁家辉了,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大同和父亲在机场的告别,还有夫妻一起喝酒痛哭的片段。也是片子中最感人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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