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炉香,尽了
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些与爱玲的故事。您这一炉香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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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从哪里说起呢?
相遇缘起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五官凌厉,着一件紧身旗袍,双手掐腰。耳上有一枚大耳环,我猜,是金色。眼神睥睨,神情冷漠。
于是,我知,她就是我要找的人——张爱玲。
“不染红尘焦火气的传奇”,世人如是评。爱玲,传奇,绝配。她出生的封建家庭,这一代已注定为末路的绝唱,注定不再能唱响,但这与爱玲无关,她自是她的天才。孩童时便骄横地喊出: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要吃粽子汤团,是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
你可以说她早熟,但正因如此,爱玲开始了传奇样的人生。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她可以穿着自行设计的服饰,雪青,翠蓝,大红,大绿,走到哪里都引来无数视线,却依然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她可以戏剧性地感叹“出名要趁早”,引得一时批评议论纷涌而至。她世故而又脱俗,冷眼而又多情,苍凉的手势,悲壮的叹息,熔铸在老道得近乎冷漠的手法。“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我想,我是永远也读不懂爱玲的。她生下来就不是一个要被人了解的女子。她笔下的故事残酷的刺目,没有完满的结局,亦没有哀与惜。文字是冰的,每一道笔锋都刺骨的冷,是的,她旁观着她的故事,因此更一针见血地揭开每个故事的疮疤。读者心痛,她面无表情。“因为人生的悲凉,才写出人生真实而安稳的一面”。
人们说,爱玲很奇怪,她看透了这个世界的种种却唯独遗落了自己的爱情。我说,这话,也对,也不对。有时候我在想,到底是怎样的人才配得上张的绝代风姿?但她却把爱情第一次的归属给了胡兰成。她未看透他的爱,期望中的永恒在他下一个新欢的怀抱中崩毁。她又看透了他的爱,于是在寂寞的转身中只有淡淡一句,“我自将只是萎谢了”。没有哭喊,没有哀求,没有歇斯底里的纠缠,她走时,仍是她来时的模样。“我已经不喜欢你了”,离开,也是优雅,源出自己的心意。
我心疼她这一株带刺的玫瑰,隔着时空的厚障壁抚过她的脸颊,却仍被这棱角硌痛了手。大红大紫,是她。一夜成名,是她。但再多的繁华也掩盖不住爱玲身上寂寞的烟火气息,这是我的想法。寂寞在她的笔下开出绚烂的花,但再绚烂,仍是寂寞。只因这寂寞太隐秘,藏在她文字的笔触里,藏在她故事的人物中,藏在她收身旗袍的领口上。
一个人,看得太懂,终究不是一件幸事。因为懂得,所以眼里的世俗更会暴露无遗。因为懂得,所以尘世的丑恶愈加露骨。因为懂得,失望愈大,悲悯愈多。当然,也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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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是爱玲的所有。当我沉沦于她寂寞鞋跟的嗒嗒声响时,却一不小心在偶然的转角,被她的温情撞了下腰,撞痛了。那是《落叶的爱》,秋阳里,水门汀下的细节,叶金焦,天淡青。笔锋游走,带了温度。
寂寞是她,冷漠是她,高傲是她,温情,也是她。
叶子与大地静静睡在一起,它,和它的爱。或许,这便是爱玲对生命终点的诠释,最温暖的诠释,亦是她渴望的结局。
然而,她渴望,并不是她得到。
中秋十五,独在异乡,她走了。谁也不知道这传奇女子合眼的一瞬间,心中,最后的念想。
她逝后多日,人们才发觉。警察来后,定格了她生命最后的姿态——身着一袭水红色的旗袍,侧身躺在一块精致的纯毛地毯上。见者说,这是他看过的最凄艳的景象。
对,凄艳。
配她,刚好,不多,不少。
这一炉香,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