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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律日中小学的宣传活动

时间: 2019-12-23 | 投稿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校园暴力欺凌等现象时有发生,暴露出部分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比较淡漠、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较为薄弱等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高度关注,提出不少意见、建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为提高在校中小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按照高检院、教育部的要求,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与省司法厅将从2016年8月开始联合组织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将全省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全部纳入巡讲范围。通过省、市、县三级巡讲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相应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他们进一步养成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与巡讲活动相结合。在我省目前已建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巡讲活动,进一步争取政府支持,吸收更多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检司校合作示范点,形成一批高质量法治教育巡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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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检司校合作机制长效化。通过巡讲活动,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检察建议及时补缺堵漏,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创建平安校园;同时制定法治进校园活动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司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

三、活动方式

(一)“法治进校园”巡讲。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共同组成的“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深入全省各地市开展巡讲活动。各市、县检察院、教育局与司法局共同负责本辖区巡讲活动,组织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综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校园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进行法治知识宣讲,做到每所中小学都开展一次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名学生都掌握一定的法治知识。

(二)精品巡讲课程评选。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对巡讲活动中各地巡讲团报送的法治知识课程进行评选,通过对讲稿、课件、视频资料等的审核,评选出精品法治课程,激励检察院干警不断提升法治宣讲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免费印发普法资料。全省各地市检察院、司法局要针对办案中出现的多发性问题,通过印发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专项重点预防。特别是针对未成年女童、留守儿童、在校生容易遭受性侵、诈骗、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犯罪或侵害的情况,通过印制预防犯罪案例读本、自我保护手册等,有计划、系统化地教授他们远离犯罪、保护自己的方法。

(四)编辑普法视频。在校园法治宣讲和精品法治课程评选的基础上,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共同编写涵括典型案例、安全防范知识及法律常识等内容的校园普法视频,通过xx省教育安全平台进行免费推送,作为学生及家长必须点击学习并完成课后作业的内容之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配合。各级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成立巡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省“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检察院欧秀珠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省教育厅张程远副厅长和省司法厅李陵军副厅长为副组长,省检察院未检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学校安全工作处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情况报送等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部署我省“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确保巡讲活动顺利进行,指定省检察院未检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共同负责巡讲活动具体事项。各市、县检察院、教育局和司法局也要成立巡讲工作领导小组,各自确定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特别要注意,在巡讲过程中既要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掌握大量案例的长处,又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优势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整合普法资源、强化督促检查方面的作用,加强配合协调,提高巡讲效果。

(二)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各市、县检察院、教育局和司法局要在八月底之前联合制定“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联合对本辖区中小学校治安情况进行排查,对出现过校园欺凌、学生受侵害等案件以及校园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造册登记,以安排重点巡讲。在巡讲过程中,要注意巡讲对象不限于学生,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巡讲;要对症下药,向学校了解法治需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准备重点巡讲;要区分年龄阶段确定巡讲重点,对低龄学生重点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促进学生摒弃不良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初、高中学生侧重于法律常识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养成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三)讲究内容,形式多样。在巡讲过程中,要避免生硬说教,做到内容精彩丰富,语言生动活泼,坚持以案释法,采用激励式互动式巡讲、组织表演情景短剧、播放微电影和微动漫、举办模拟法庭、做游戏等各种学生喜欢的巡讲形式,使广大学生愿听、爱听、积极参与,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同时,巡讲活动既要走出去,又要请进来,利用检察开放日,班级、团委活动日等,组织学生进入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等进行参观学习。

(四)资源共享,扩大效果。各设区市检察院、市教育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学校较多的地方可以开展集中巡讲,扩大覆盖面;对于好的巡讲内容,可以采取制作播放视频、编辑发放宣传册、举办法治教育展览、媒体直播访谈等方式,让更多的学生、教师、家长乃至校外未成年人、社会各界人士分享巡讲内容,接受法治教育。

(五)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巡讲成效。在进行法治巡讲时,要与师生进行座谈或预留一定的互动时间,了解他们对法律问题的关注点、疑惑点和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释疑解惑,并结合办案向学校提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公安机关等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与师生做朋友结对子,继续采取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布法律咨询和维权热线电话、公共微信号等方式,畅通联系渠道,及时接受、处理师生的法律咨询、求助。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吸收爱心企业和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公共设施等,继续建立完善一批法治教育基地,并将法治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必修课,使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六)督促检查,总结验收。活动期间,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与省司法厅共同对各设区市检察院、教育局和司法局的巡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6年9月15日前,各设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要在与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市司法局协商的基础上,向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上报本地巡讲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巡讲工作联络员,每年年底前报送巡讲活动进展情况及总结,重要工作情况随时上报。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将对各地好的做法及时编发工作信息,并定期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通报。活动结束时,将评选巡讲活动组织奖、巡讲活动先进个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检司校合作示范点和优秀巡讲活动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高检院与教育部组织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