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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举办了一次讲座

作者: a3525995 | 时间: 2019-10-14 | 投稿

在2008年12月19日的中午,我们全校举办了一次讲座,有我们的副校长、柴校长和一位老师演讲,这堂讲座让我初步的了解关于学生的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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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制副校长——一位从警多年的警察,给我们详细的阐述了一些我们学生的法律,主要是一些基本的,如偷窃、抢劫等等,除偷窃六百元以下的,其它都得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分,而只要是抢劫,不管抢到多少,除了未成年人进工读学校,都得蹲至少三年的牢,而偷窃六百元以上的,也得蹲监狱。

聚众斗殴、强行勒索,也得按轻重缓急进行处罚。我们的副校长除了说明各种中国法律,还例举了许多真真切切,在他的从警生涯中曾经遇到过的事例,到现在我还对此记忆犹新,例如:从前有一帮小伙子,游手好闲,总是在校门口敲诈学生的钱财,然后便把敲诈来的钱花在网吧,剩下的便吃了夜宵。其中有一个胆子比较小,虽说是同伙,但却没去和他们一起偷。后来,这一帮人被抓住了,所有的人都受到了处罚,那个没抢过的却以是同伙的罪名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一堂讲座让我从中明白了,第一:我们都得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活的问心无愧,不能犯法。

第二:法律意识应该在每一个人的脑子里清楚记得,不能说自己做了犯法的事还不知道犯了法,这样就比较亏了。第三:一定要和正直的人交朋友,不能叫一些狐朋狗友,不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容易犯法的人呆得久了,你自己迟早也会犯法。一个人从小就得懂法,大家都要遵守法律,首先要懂法、知法,才能守法,更要以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可千万别做了法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