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的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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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岁的时候,有一位知心朋友,它叫乐乐。
那天,我和妈妈在街上走着,看见一位老爷爷戴着草帽坐在街边,他身旁摆着一笼小狗。 这时,我发现一只小狗正用灵俐的眼神目不转睛地望着我。它身上的皮毛大部分为咖啡色,少部分为白色,如同在一杯咖啡里不小心加了牛奶一般,很是可爱。于是我便喜欢上了它。便闹着让妈妈把它买了下来,给它取名“乐乐”。
乐乐的天性活拨可爱。一双钻石般的眼睛闪闪发光。灵敏的鼻子超过警犬。它不但天性可爱,而且是一只天然“闹钟”。每当早晨六点时,乐乐就会大叫,好像在说:起床了,上学去了,再不起就要迟到了。如果我还在不起,它就会跳上我的床,用嘴咬住被角往后拖。这时,我无论如何都只有起床了。
有一次,我因生病卧床不起,乐乐一直呆在我床前,一副心事重重,并且十分忧伤的样子。几天后,我的病好了,乐乐又恢复了往日的欢快。公公常和我讲,狗通人性,这话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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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非常喜欢乐乐,但爸爸妈妈不喜欢它。因为它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