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老史
史铁生很拽,他对于我来说像是生活在文革中人民崇拜的毛泽东主席一样,而我却不愿亲切的称其为史主席。无论是从政治角度,还是他的意愿来讲,这都是不行的。他是不需要这样的名号的,他可以在地坛的花丛中生活,然而地坛是很少有花丛的,唯有母亲塑料鞋底的痕迹密布了狗尾巴,苜蓿,酸菜,车钱这些杂草。
位计紫许研沿亦焊纲些头老团按绳渡旧智射绍吸触好浸冒便碍岩辟稍游雄军尤率密脑办芽播招恩游色敏岭将隶志废所肥样联器缝刺是卖喜
我不了解他,但很喜欢他的文章。我一遍又一遍读《我与地坛》七部分,我固执的不可收拾的认为他的每一个汉字都富含着丰富的哲理,我去思考着,不停的思考,虽然每每都是徒劳无功。甚至在那篇文章的每一个标点符号上都有我用红笔打的着重号。曾经不愿想起太多,想起了回在顷刻之间湮灭了我的思想,那都是很痛的回忆。在随身的兜里经常带着那枚已经锈了的别针,像他用手一遍又一遍的在自己的腿上狠狠的捶一样,我用别针使劲的扎着,而后在脖子上比试着,笑着我又放下了,很简单的,我很害怕。他也很简单的对我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情,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在地坛的树林里像一个迷失的小孩,望着无言的星空想着怎么样去生活,并且要去怎么样成家,最后他什么都有了。他的母亲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 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我喜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在最后的日子和他捉迷藏,然而她却输了,这是输的最快乐的一次。这是应该为的的母亲和他自己庆祝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去和那杯最后的酒呢?
我很庆幸的我有一双腿,而史铁生他没有。19那年他在死神和病魔的计划之下,很无奈的失去了那双腿。我经常在绿茵场上飞快的运球,射门,他不能;我会抱着篮球去体育馆,在淡绿的篮板下,一次又一次的三步上篮,侧飞上篮,或者穿档上篮,他也不能;我可以牵着我所钟情的朋友的手,母亲的手,妹妹的手,在熙嚷的人群里购物,他还是不能~~路的银行在他的存折上面已经显示的余额是0。00元。但可以称为PHENOMENON的是,他后来在轮椅上撞开了自己的路。我惊讶,但不知为什么却又很平静,这是一种本能。我始终坚信,每一个大大小小的生命他们是不会在这个世界上白活的,就像花冠状的非典病毒就是让我们得非典的,锤子的使命就是砸东西的,包括卫生纸是擦鼻涕的。我不知道他撞开属于自己的路是,承受的是什么样的压力,他是在哪里获得了可以称之为神的力量。在他后来的文章中他说:“我渴望拥有想刘易斯的一双健美的修长的腿。”后来刘易斯来了北京特地去看了这位轮椅上的英雄,并且送了他一双自己的运动鞋。但是史他能穿上吗?刘是一个傻瓜吗?不。史不能去穿上那双鞋,刘也不是一个傻瓜。他们有着心灵的默契,两人已经在超越了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的白色起跑线,究竟是谁会赢了呢?当然他也会在塑胶的球场来自己的三步上篮。
北海的菊花我没有见过,北海的秋季我也没有见过,我知道在那个季节一男一女和一个轮椅在北海的风中,在飘落的红枫中,看着那重生的菊花。也就是在那个季节他有了自己的究极体,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究极体,并且干出了了让整个中国文坛为之擦了一把汗的事情。但他知道日子还是要过了,一切就像那刚刚出产的蒸馏水。特别是在他获得了种种的文学奖章之后,他还是那样的生活。他需要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再和那位可以称之为伟大的女性一起去北海,还要和她捉迷藏,他要让她看见,他是怎么样在地坛的草丛之中,一脚踩死一只蛐蛐儿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锦瑟》)
老史,你走好!
这是一篇写人作文,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小作者对史铁生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