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七天》有感
曲派槽土笔啦锋塔百做锈言试震已温美落径缺哲岗立渔几月喷微纸失探整扎冒前熔逆买亲铝妄皇盐粒广养象潮离元磁喊形井家迹让砂啊识好岭办辐缝副家全置显甲口音摸摩
都说孔子、孟子擅于造微入妙。写的文章更是惊才艳艳。在古代的思想也是惊世骇俗。但我却读不懂他们的满腹经纶,也读不懂他们满腹珠玑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我所能感受其间感情、思想的一些书。譬如许友彬所写的读物。
许友彬写的《七天》乃是我百看而不烦的一本书。这本书可以说在我的人生书橱中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在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永远没有明确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七天的时间,白荷与建云涣然冰释;七天的时间,晓玲与君顺真正长大。可能,只有我们经历些什么,才能褪去身上的稚气吧!每次都昂头天外,自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自以为自己看清了整个世界。其实不然,当人生的挫折与痛苦联合起来打击你时,这才叫做成长,才叫现实。当白荷深陷困境,哞哞挺身而出,深厚的感情将人与虎紧紧连在一起。人与动物都如此,况且人与人之间呢?就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的满腹猜疑,太多的不信任。将心比心才会越来越少,隔阂才会越来越多。假设人们真心相对,时间又算得了什么,距离又有何怕呢?
《七天》这本书被曹文轩称之为“可以穿越时空的作品”这本书激起了我的挑战精神,每当我遇到困难踌躇不决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建云坚持不懈的态度,这时,我就会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的面对困难。他们身临绝境不屈不挠,坚定信念的精神值得我钦佩与学习。同时,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思想与大脑仿佛被它所控制,我的感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从中我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使我愈来愈喜欢挑战,不在惧怕困难。
当然,它给我带来的益处绝不止这些。它在我的学习上也起了很大的帮助。这本书的语言鞭辟入里,炳炳麟麟,不知不觉的让我在写作中养成了去末归本、精益求精的习惯,期间有很多词汇让我拔丁抽楔,收集了不少。
在文章的最后——第七天,白合回来了,是哞哞驮着回来的。大家不遑宁处的将白荷安置到医院。那天是中秋节,月亮很圆。经历了七天的磨难,大家终于都聚在了一起。设想,如果没有了大家的互帮互助、团结一心,那么结局还会是这般美好吗?
《七天》不愧是连续十七周位列的《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许友彬叔叔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横扫千军。竟能从一辆校车写起,直到他们在原始山洞中,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时来转运。可想而知,许友彬叔叔写的文章真的是绝妙好辞啊!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我最喜欢翻阅的一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读这种冒险风格的书,读这种书会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书里的主人公,跟着作者所描写的情节在书中遨游、冒险。会让我感觉到书的奥妙,和这种像是喝了杯茶就遨游世界一圈的神奇感觉。
《七天》让我懂得了只有经历了磨难和重重考验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只有经历了风霜的战士才敢在莫测的草原上奔驰;只有孤绝肃杀的的雄鹰才敢在乌云满布的天空翱翔。
这便是我最爱的文章——《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