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那个梦
梦,我敢打赌,每个人都有梦。
No,No,可不是睡觉时做梦,而是梦想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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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梦想则是写一本小说。
小说,写好了,就像Up那样捧回中国人第一个诺贝尔奖。写差了就像那些十一二岁的小萝莉写的玛丽苏,让人不由就像送她一个兰州烧饼。
小学四年级时就开始掀起写小说的热潮。我也随大流,有模有样地买了一个碎花本子开始“创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前几天,回老家整理时翻出了那些稿子。纸张早已泛黄,尝试着重新读一下,嗯,惨不忍睹。
初中阶段,由于学校的学习压力过大,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梦想。
到了高中,这个梦想在我心中蠢蠢欲动。于是乎,又开始了。那大概是我坚持写的最久的一篇了吧:五万多字。差点拿到杂志社投稿。之后,升上高二,便不了了之。那次,同学还在微博上@我,问我那篇文章写完了没,我呵呵几声,不想回答。早就忘了是谁说过这句话:“文字沉积越久,而读者却越能看得下去,才是本书。”现在回想那篇文章,剧情之狗血,用词之不规范……唉,不再多说。
我甚至想放弃了,但最终还是被我这颗强大如金刚般的心给打压下去,换了个路子,开始尝试写文章。效果的确不错,给死党试读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根本不是我写的。我开始沉迷于写文章之中:《窗外》、《第三十八年夏至》……《萌》开始全校
征稿时,我将那篇《洛.鱼》投给杂志社。一开始真的没有信心,但拿到《萌》翻开目录,发现竟有自己的那篇文章时,喜悦溢满胸腔。这篇文章是因为看了一篇科普贴金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最终脑补这样一篇文章。
曾经有一段时间,即使没有思路也一样写,弄到最后,死党都开始吐槽我,说如果没有我,也许我小说中的人物会活得更好。想想,那段时间真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而现在,只想说一声:嘿,那些每天被我逼着试读小说的朋友,你们还会记得那个自作聪明的白秋伊,那个温文尔雅的安梦书吗?
有了梦想,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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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生活所迫要学会变通。
一直觉得这两句话简直就是互相矛盾嘛…
现在才明白,原来所有变通都是为了让自己实现最初的那个梦想。
曾经的那个梦,我依然在追逐。
p;到了高中,这个梦想在我心中蠢蠢欲动。于是乎,又开始了。那大概是我坚持写的最久的一篇了吧:五万多字。差点拿到杂志社投稿。之后,升上高二,便不了了之。那次,同学还在微博上@我,问我那篇文章写完了没,我呵呵几声,不想回答。早就忘了是谁说过这句话:“文字沉积越久,而读者却越能看得下去,才是本书。”现在回想那篇文章,剧情之狗血,用词之不规范……唉,不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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