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两件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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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岁时,很好奇一切新事物,但我只知道什么可以吃、什么可以喝。我走到厨房里,看见一个杯子,我想:里面装的一定是水,杯子里装水,妈妈告诉过我的。我正好渴了,喝一点吧。于是,我去拿杯子。可是我身高不够,好不容易爬了上去(那时我不知道冷热),转开杯口,要咕噜咕噜喝时,妈妈看见了大叫一声。可为时已晚,热水没有烫到我的嘴巴却烫到了脖子,整杯水都倒光了,脖子上烫了几十个包。事后才知道,那杯水是开水,加上那超强保温杯,不烫伤才怪。
如果上面的事情是纯属意外,下面的事可就是主动糊涂了。也是在5岁,大概是过新年,奶奶摆新年酒,大家都吃得开开心心。中途,奶奶叫我出去一下,原来是给零花钱,我连忙说:“不要不要!”最后钱还是塞进了我的口袋。虽然有一万元,但我还是一点都不高兴,因为我那时觉得钱没用。我悄悄地出去了,没被任何人发现,我把它当做无用的纸片抛到了酒店的天桥下。真可惜,如果压岁钱还在,我今天可要大花特花。如果不幸被爸妈知道了这事,我非被揍扁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