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读后感
我从来没有读过除课文以外的任何一篇鲁迅的文章,因为它太深奥了,看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不懂,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鲁迅的文章应该是出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渡期,《社戏》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有些奇怪。读完《社戏》后,我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但多少还是有点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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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中,我了解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抓蚯蚓,钓虾,放牛……,他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们一样,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儿童时代,每天都无忧无虑。他也很孩子气,本来打算去看社戏的,谁知竟然没有船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也经常如此,一有不顺心的事,脸就立刻板下来,而如果又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马上又会兴奋起来。还有就是看戏的时候了。鲁迅在文中提到了老生可以翻四十八个筋斗,而当老生并不翻筋斗改为唱时,孩子们却一点儿也不想看了。这可以看出,孩子们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去“听”,反而武打场面更可以吸引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不是生来就喜欢京剧的,如果要说讨厌京剧的理由,那一定就是类似于唱的部分太烦了这类的。
我要说的最后一部分就是偷罗汉豆了。孩子们饿了,没东西吃,就想到了去“偷”。更好笑的是,“偷”的还是他们自家的东西,两个孩子还在比“偷”谁的好。在他人眼里,或者说是如果这些孩子长大一点,都会为偷而不耻,可是他们小时候却没怎么在乎。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也从中读出了孩子们的童真。但是等他们长大以后了呢?白纸被密密麻麻地写满字,他们还会那么无忧无虑吗?虽然我不确定,但或许这也就是作者在最后说“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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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并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但我知道了要珍惜童年时的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