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的事才是真的“好”
张某年过五十,轮滑千里回家,网友叫好:“有志者,事竟成。”“为轮滑带来正能量!”但交警却不认可,因为轮滑上路,违反交通规则。生活中,不同情况下,不同领域中,“好”与“不对”,“对”与“不好”的事并不鲜见,有没有一个较为公允的评判标准?
“好”的前提是“对”,做“对”的事才是真的“好”。
许多网友为张某轮滑千里叫“好”时,只看到“有志者,事竟成”“为轮滑带来正能量”,却没有注意到,马路不是公园和游乐场,轮滑鞋代步上路,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能会影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这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交警所说的“对”强调凡事要符合规则制度和法规法律。我们做任何自己认为“好”的事情,都应该以“对”为前提,不然,就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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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对”的事,才是真的“好”。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很多地方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垃圾分类办法。为了城市家园更美好,这样的规则有必要。但是有一部分人却不理解,嫌分类麻烦,嫌生活被垃圾分类打乱。于是,有人抱怨:以前不分类不也挺好嘛,袋子一系一扔,生活多便捷。但是,那样的“好”是以牺牲生存环境为代价的,不利于城市的健康长远发展,这样的“好”不要也罢!因此,只有出台垃圾分类的法规,限制不讲规则的人,才能把垃圾治理贯彻到底,这才是真的“好”。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的“好”,只是更“方便”自己而已:随处扔垃圾,随便折花草,甚至随地大小便……确实方便了自己,可对他人呢?因此,文明规则在我心,美好家园靠大家。每个人只有把“对”的事牢记在心,时时践行,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真正美“好”!
做“对”的事,才是真的“好”。
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都想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但是,如果脱离了“对”的规则框架,为一己之“好”而为所欲为,最终就只会破坏自己的“好”,也破坏他人的“好”,让社会陷入恶性循环!做事之前,先思“对”与否,不能让自私冲昏头脑。若不做“对”的事,你所认为的好就都不是真正的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和“规”都是为了让每一位公民都过上“好”日子。如果只为一家之好,置他人于不顾,那么很可能会“国将不国,家将不家”。因此,不论是社会的管理者还是社会的参与者,如果都能把做“对”事情作为出发点,那才能让所谓的“好”成为真正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