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偷书贼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罩在书页上,轻风吹拂着,手中的书却别样沉重——偷书贼,书是那个黑暗世界里唯一的一丝光亮。女主角莉赛尔在清冷的丧礼后,意她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文字,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书使莉赛尔能够直面苦难,并超越了苦难。这个死神眼里的“偷书贼”,利用阅读救赎了自己偷书的罪行,并完成了心灵的升华。
如今,我们坐在柔软的椅子上,伸直腿,把书搁在腿上慢慢翻看,耳边还放着舒缓的音乐。与之相比,我们很幸运,也很可怜。莉赛尔的阅读太过沉重,它承载着拯救的任务。那偷来的一本本书,那些或印刷或手写的字,像一颗颗晶莹的星星,闪耀在十三岁女孩的心里,由此开启了一段沉重却充满希望的人生。
在浅阅读流行的今天,我们真的认真读过一本书吗?读书,与我们不是功利的求取谋生的知识,便使用来消磨时光,在读完这个死神讲述的故事之后,我们会不会记起,原来读书是为了铸造一个美好的心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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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书架上整齐的摆着从各种书店买来的书。很多都还来不及看,抹上了厚厚的灰。或是随意翻了两下,浅浅的看了后就重新放回了原位,没过多久,又生成了厚厚的灰……每本书都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无奈,我只得搬出来晒一晒。天气很好,我把书一本本放在阳光底下,手中拿着十分旧的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随着厚厚的灰一点点被我拭去,阳光下的书面闪闪发光,我呆呆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我都忘了,原来我爱读书……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通过倾听,我沉浸在那美好的旋律中。那时,妈妈捧着色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静静的坐在床边,银白的月光轻轻的洒在书本上,妈妈的声音仿佛被施了魔法,在那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显得格外动听:“今天我们来讲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从前啊,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一个美丽的仙境就从这开始了……”月光随着妈妈妈妈的声音拨动着,风儿吹拂着书页,急着想看下面的故事情节。不知不觉,故事就讲完了,我却迟迟不肯睡去,“妈妈,真的有仙境吗?”我傻傻的问。妈妈笑了笑,说:“当然有啦,乖,睡吧。”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满足的睡了。梦里,我坐在一本巨大的故事书里飞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传说那里就是仙境……
紧紧地捧着手中那本见证我爱上阅读的童话书,感受当时沉浸在书中的美好情感,心也变的宁静了。
记得我我学会认字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宋词三百首。我并不是十分理解其中的意思,很多字还要借助来认识,但我并不在意,一遍一遍,慢慢地,大声地朗读着。字字句句都如清水,漂洗着我的心灵。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与他分享彼此心里的故事。那时,书脚已被翻得起毛打卷,然而我的心却异常平滑,没有坑坑点点。
我一直以为,爱上书是个例外,在不得不之外,然而最终发现,只有我爱上书,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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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已在身边聚拢,我将书一本本收起,摆在桌头,没有机械肃穆的正襟危坐着,只是随意的靠着墙壁,以便随时翻阅,静静的,将生活带给心灵的伤痕,一点点抚平。让我们做个偷书贼,偷出书中的一丝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