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等待候鸟读后感
候鸟的幸福
有没有想过多“暗”的“恋”才算暗恋?这算是一个好问题。互相恋而不说的暧昧可能是爱情最美丽的形态,但被腌藏的爱恋无疑是甘而苦涩的。
这个世界上的暗恋不少,其中一个分法是这样的:A,单方暗恋,一个人的秘密;B,单方暗恋,另一方假装不知道;C,单方暗恋,同时假装不知道对方知晓自己的心意。
关于第一种暗恋,也许正应了那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种暗恋一旦被活生生地揭开,也往往是最震撼的。
人非草木,之所以会感应不到他人的暗自恋慕,不是太迟钝,就是不愿去想,或者根本没有去关心对方。这是一种最沉重却又最唯美的爱.那样小心翼翼,因此到了最后总是燃烧得不顾一切的炽热。毕竟要保守一个秘密绝不容易。
说的就是一个不折不扣暗恋的故事,除此之外别无他恋。起码在黎璃身上如是。她不算一个可爱的女孩。真的,只是个让人极度心疼的女人而已。
在写书评的时候重整书中的情节,原本一门心思固执的欲把重要,精美的句子划出来,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几乎划遍了大半本书,如是者哭笑不得。这才发现,这本只有200k的书是如此沉淀,如此浓缩,看在眼里,文字打在心上,一颗颗都是重量。
有没有试过那种感觉?头皮发麻,眼角濡湿,心脏紧揪,心中如潮。
我们平常看暗恋文,有很多都是别后重逢,中间其实隔了千山万水,他们彼此只是把对方放在心底珍藏,经年晃眼便过了;有多少个故事,是从开头写到最后,作者的文字与笔下我们关注的那两个人,陪着读者由头走到尾,更不会教人感到索然无味?那一段路,难熬极了,却也是小说中数一数二的。我不敢说是数一数二的什么,毕竟我阅历尚浅;但书中那一切深刻,孤独,冷刺,勇敢并残忍,长久滋养着我。
暗
黎璃长得不好看,家里人也说她“长得丑”。因为聪明早熟而冷静敏感,通透得有点孤癖。自幼缺乏温暖,因而渴望温暖。长于单亲家庭,没有父亲,没有好母亲。十七岁被继兄。内心从来只有乌云密布,倾盆大雨不曾停止,哪管挂着一副欢快笑脸。一个开朗的悲观主义者。
那么自卑又自尊自立。黎璃是个矛盾的人。
她暗恋的人与她恰恰相反,阳光,孩子气,心思粗浅,鲁莽、带着些拙拙的笨,还有最重要一点是,长得非常好看;与她恰恰相反。暗恋者往往较微小,处于仰望的位置,而黎璃之所以仰望裴尚轩,是因为他无意中给的温暖,他的俊美,以及,仅仅是因为她爱他。
很真实地,黎璃的外表和聪明造就了她的伤痛,看穿一切往往对当事人最为残酷。黎璃比裴尚轩聪明得多,却用十五年仰望他,仰望他身边那个位置上的人换了又换。他最落魄的时候如是,她一身光鲜地坐在谷底的泥浆里,把满身尘埃的他往上推。他从来不知道她爱他,她是他最铁的兄弟。聪明的女人擅于掩饰,更何况他没把焦点摆在她身上。
那年,疼她的舅舅教了她一个道理:“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就要想办法变聪明一点,否则以后真的没人要了。”这句话往后如影随形,用现实向黎璃证明其真确性。十三岁的时候她便已经知道,“不属于自己的,占着也没有用。”这亦是她默默在裴尚轩身边多年却无所作为的原因。
黎璃对裴尚轩唯一的要求是他要活得比她久。她不能再忍受爱着的人离自己而去,而对于裴尚轩,少一个朋友并不会伤心很久。
十七岁那年,这个少女人生中的不幸又添一笔。黎璃的继兄柳千仁撕裂了她的身体,从此黎璃一生读过的所有童话与憧憬为之粉碎。心灰意冷的决绝如藤蔓绕上了她的心,她长久以来的支柱连同童贞被一并摧毁。她觉得肮脏的自己失去了爱人的资格。
于是乎,二零零四年欧洲杯,裴尚轩抱着黎璃问:“你是不是喜欢我?”黎璃眼里辗转凄凉柔情,声音正常:“拜托,我干吗要喜欢笨蛋啊?”笨蛋相信了。
恋.成
暗恋只在一个人的心中绽放瑰丽。黎璃母亲在黎璃生日那天安排她和自己的再婚对象吃饭,十四岁。那天,裴尚轩在寒风凛冽中瑟缩对着黄浦江水大叫“生日快乐”,于他来说不过是为一个朋友庆祝,买了一块马蹄蛋糕,一盒火柴;却在黎璃灵魂中深深镌刻,裴尚轩成为她人生唯一的暖色。自此,她的勇敢全来源于他,一切来源于他。
因为喜欢,所以愿意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无怨无悔。
有一句话,黎璃履行了半辈子。裴尚轩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当然也要喜欢。”这是一个无理且极其残忍的要求。黎璃为了裴尚轩,初中时答应替他初恋女友补课,后来一次次帮他调解夫妻矛盾。不是圣母。不要怪她,体谅她,如果你也暗恋过的话。
裴尚轩常常听到一句话:“你很好,我放心了。”看似简简单单实则蕴藏无比深情。黎璃的一颗心全都是他。只要他好,她便安心。付出尽管让她疼,却不可否认地是黎璃赖以生存的一件事。
柳千仁后来对使他又爱又恨的黎璃,给了这样的评价,很中肯:这个女人会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对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温暖,却不了解自己先给了别人温暖。裴尚轩被朋友出卖的那一年,倾家荡产,一无所有。黎璃向他表白:“裴尚轩,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而消沉的他顽固又无动于衷地说“不相信”,是最伤人的话。“友情这玩意儿,一钱不值”这句话,终于令黎璃哭了出来,然后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手掌,许下誓言:“裴尚轩,我永远都是你的朋友,永远不会背叛你。”因为,他们俩之间,剩下的只有黎璃牢牢不放的友情了。
暗恋是永恒的,不过只在于一个人的时间。
有些事,只有她一个人记住了。有一年,裴尚轩迷上候鸟,两个人像傻瓜一样辗转换车去看过境上海的候鸟。后来他将这事忘诸脑后,黎璃却在每年候鸟来往的时间抬头仰望高楼间狭窄的天空,看那些自由飞翔的精灵。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不过不知道有没有归期。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暗恋,使寂寞盛开得花。
魔
暗恋的疼痛,深邃入骨,撕心裂肺,且痛烈非常。可是仍然有无数人为之前仆后继,痛爱大概由此而来。黎璃生气时喜欢咬嘴唇,自虐能稍微转移内心鲜血淋漓的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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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本书,还因为它为暗恋阐释的深度。书中线索不能尽数,足球和阿根廷风之子,还有侯鸟的电影,《LePeupleMigrateur》,千丝万缕,藕断丝连;象征,呼应等等都用到了,而且用得十分出色。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除了用词的精致和到位入肉,以至那思想深度和技巧,都与内容相辅相成,浑然天成而动人至深。书中为单恋下的定义如此:“他不爱她,而她只喜欢他,简单得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但是感情又不是加减乘除这么容易,即便用上微积分也解不出所以然。”
我对并非那种难以抽离的爱不释手,但读着读着却能让我的泪疯狂缺堤。每每读到很多年之后的哪年哪年,裴尚轩和黎璃怎样怎样,总是有种奇妙的质感、韵味存在于字句之间,教我感动得不能自已。那些关于很多年后的描述,平静淡泊,隐隐透露着黎璃和裴尚轩的结局,细细碎碎地在沿路铺设着,到最后与书中的结尾合而为一,走到了终点。
很多年后的那一切,是黎璃的暗恋沉淀后的色彩。就如酿制的美酒一样,年代愈久远的,愈是香醇,意韵深邃悠长。十五年长久的时光,仿佛一部诉说苍凉的老电影,演到了高潮,观众却因为没有耐心走得精光。一切结于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找到了为什么她一定要求自己比她活得更久的答案。因为爱着,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死去。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买了一张盘片――《LePeupleMigrateur》。他在寂静的午夜打开DVD影碟机,摆在茶几上的还有厚厚一叠带锁的日记本,每本都只写了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Themigrationhasonlyonesiglepurpose:hem,itisapromise,thepromiseforreturn.”
立体声环绕音响,四面八方都是这句回声。
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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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手蒙住脸,哀号的声音好像负伤的兽。她一直在他身边,无论他要去多远的地方,习以为常变成了漠视。裴尚轩终于了解黎璃十五年的守候,可是现在她预备收回去了。
二零零五年,裴尚轩向身患白血病的黎璃求婚,他们用06年世界杯冠军定下赌注:下辈子,裴尚轩要先爱上黎璃。
暗恋之中,那脱茧而出的?那间就是永恒,哪管这一刻是十个月还是十年。
很想引用吴小雾在中的一段话:“只要人类舍得花时间等待的东西,终究会有一些意义,有的人舍得花一上午等一条鱼,有的人舍得花一整天等待一场雨,有的人舍得花一辈子等待一个人。”我希望每份暗恋都能找到其意义。在爱情中的许多时候,仅仅只是时间不对,便已经错过了一生,但我相信你的爱能滋润你,让你成长,让你找到自己,对世界多一点的领悟。没有爱是枉费的,暗恋亦然。
也许暗恋真的是一个人的事,我对你的爱,与你无关,旁人不懂;你的一切无限放大,爱你爱得失去自己而你无须知晓。这一份爱唯我独享,是以暗恋成魔。最后暗恋之花明艳结果,乃修炼大成,功德完满。
最后──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有些人说这是一篇BE文;我不同意。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是最甜美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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