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妈
今天在书上看见了一篇文章,写的是他与他的父亲八年来斗智斗勇的故事,拿他的故事与我一比,还真有好多相似之处,我也来谈谈我和老妈的“六年抗战”吧!
小时候,我特别调皮,老妈对我的期望又特别的高,于是挨打便成了家常便饭。那时候老妈打我十分直接,生气了就随手拿起一个就打,家里小到拖鞋,大到衣服架子,都跟我亲密接触过。那时我只要一看见老妈有所动作,就立马吓得大声求饶:“妈妈!妈妈!我再也不敢了!别打!别打……”其声音之惊天动地,使整座楼都为之震动!而这么做的最终结果通常是一顿猛打,外加一顿臭骂。有时候老妈还会让我写保证书,这可是她的一大绝活,我当时最怕的,就是写保证书了,但是抗拒是没有用的,于是这样的情况下,我屡次创作出了史上最简短的保证书:
“妈妈:
这次是我不对,我惹你生气了,我保证下次再也不敢了!
决心痛改前非的女儿”
稍微大一点的时候,也就是3年级的时候吧,不知为什么我又一次挨打,这时老妈的“凶器”已经固定为铁衣撑,粗粗硬硬的铁棍在身上是一打一个印儿,她一拿起衣撑,我便吓得魂不附体。当时刚发下来新课本,有一本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虑到自身条件,我把它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当无情的衣撑落在我的身上时,也不知道谁借了我一颗豹子胆,脱口就来了一句:“殴打少年儿童是犯法的!”我妈先是一愣,瞬即火冒三丈:“好啊,还打人是犯法的,今天我就打你了,你去告啊!去告啊!(啪!一棍子)去告啊!(啪!又一棍子)……(省略无数“去告啊”与“啪”)于是从此以后,在人们的大力宣传下,我在整条街成了公众人物,在学校更是被无数学弟学妹崇拜。多少孩子们的心声啊!终于由我这个代表给说出来了!虽然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但已经非常了不起了!由此可见,我国的青少年在多么小的时候就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啊!同时也说明,对多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小孩来说,法律也只能从精神上支持一下,一旦提出,后果不堪设想啊!!
后来再大一点的时候,我终于有了历史性的突破,那就是,我妈打我时我会满屋子跑了!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站起来了!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巨大飞跃!我曾躲过厕所、厨房、卧室、甚至楼梯间,但更多时候是围着沙发一圈一圈的跑,我妈体力没我好,通常是追得精疲力竭的时候,她开始数数“1、2……”一般来说二刚出口我就乖乖过去了,然后凄厉的鬼叫又开始荼毒整座楼住户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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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上了6年级,她也不是那么想打就打了,我也不是那么调皮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她就只是对我进行说教。哈哈哈哈哈!我终于逃离苦海了!翻身农奴做主人了……不对不对,是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太阳!
小作者运用大量的篇幅详细地描写了妈妈在自己成长过程中无微不至的关爱,表达了深深地感激之情。全文语言优美,文采斐然,感情饱满真挚,是一篇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