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观后感
近来读《资治通鉴》,发现一则有趣的故事,说的是汉末建安17年,曹操征讨关中,留世子曹丕守邺城,并让谋士程昱辅佐,让国渊任居府长史,主管留守事宜。大部队西征后,河间——今河间市,以驴肉火烧闻名——田银、苏伯反叛。曹丕想亲征,程昱劝阻,说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没必要大动干戈,因此派将军贾信平叛。
果然很快禽杀为首的田银、苏伯,余众一千多人投降。有人主张将这些人都杀了,以儆效尤,依据是:“公(曹操)有旧法围而后降者不赦。”程昱、国渊不同意,程昱说:“此乃扰攘之际,权时之宜。今天下略定,不可诛之;纵诛之,也应该先打报告。”于是向曹操请示,曹操果然不杀,而且很赞赏程昱的做法。程昱、国渊的仁心,活了一千多人的命。
等到国渊写报捷书的时候,斩首多少,与报告数完全相同。曹操很奇怪,因为旧例,都是夸大数目,以一为十,也就是说,斩首一个,书上写十个。曹操于是询问国渊这样做的原因。国渊说:“征讨境外敌寇时,多报斩首数量,夸大战绩,可以震慑民众,宣示武功。而河间在我们境域之内,百姓都是我们自己的属民,田银等人叛逆,虽然战胜他们是有功的,但我私下里感到耻辱。”曹操很高兴,提升国渊为魏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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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故事,除了说明古人也知道战争内外有别,内战是耻辱的。其次,还解释了我多年一个疑问。即:“故事:破贼文书,以一为十。”
以前读史书,一直奇怪,比如长平之战,秦军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秦末项羽坑杀秦军二十万。总想,这几十万人,杀的过来吗?如今看了这个故事,原来是以一为十。打个一折,杀四万人,人头滚滚,也是令人震惊的。
战国之前,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征战,还讲点仁义,统计战功时,按人的耳朵记功。等到商鞅变法,惊世骇俗,用人头记功,杀一首级升一爵,从此彻底礼崩乐坏。人头难得,因此杀良民冒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统计人头时,常发现有妇女、小孩的头,杀戮太重也不好,因此,以一为十的惯例就出现了,一直沿用至清朝。我是相信这个故事的。所以战胜者写的歼灭敌人的数量都是要打折扣的,打多打少,就看你的判断能力了。
即使今天,官方也是喜欢报喜不报忧的,反而是一些野史可信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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