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集体
有人提出这样一种人生哲学,叫做“人人为自己,也就是人人为大家”。
这种主张说:
像那种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是很卑鄙的,我也痛恨那种人。但我又想,一方面大家都不剥削人,谁也不占谁的便宜,另一方面也不必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各人付出足以换来自己生活需要的劳动就可以了。这样,我们都为集体做了事,也就取得了自己应得的一份,从表面上看,是人人为自己,实际上确实是人人为大家,这不是也很好吗?
这就是说:
个人主义十个人主义十个人主义……=集体主义。
你瞧,这公式多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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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一下:
假定: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们国土的那些年月里,大家抱定“人人为自己”的各顾各的态度,请问,还有没有我们民族的独立与生存?
假定:我们的人民在四大家族的压榨下,挣扎呻吟在死亡线上,人人都为自己,请问,还有没有人民的解放?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事如此,小事也如此。
假定:在向秀丽的工厂里,即将爆炸的那一危急时刻,如果”人人为自己“,能不能避免许多生命财产的毁灭?
人人为自己,实际上是人人为大家吗?
必须改几个字:“人人为自己,就是害大家。”这才真正符合实际,这个“公式”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