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
书可以医治愚昧,使人聪慧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要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能给我带来莫大的快乐。”
第一次接触到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下了车,挤进人群,好奇的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下了这本《小人国历险记》。我十分高兴。因为我终于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
如今,我已经拥有了两柜子书,读书,渐渐使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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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妈妈蒸上米饭,叫我注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就随口“恩”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我沉浸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咦?奇怪,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
“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转,像热锅上的蚂蚁_团团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书虫,书虫,就会啃书……”哎!
有了!有一本书里不是介绍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倒进牛奶吗?何不试试?说干就干。我把洗干净的大葱切成段,插入米饭,又倒进一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味没有了,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他们哪里知道,这多亏书救了我呢。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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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这是一篇话题作文,这篇文章开篇直接入题,强调了书的重要性,结尾集中表达情感,既照应了开头,又强化了主题。文章紧扣主题,紧紧围绕读书这个话题展开,文章中多处引用名人的话,给文章增添了许多文学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