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作用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6月1日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老师!王振伟又肚子痛了!”今天下课,又有同学惊慌失措地“报告病情”。看来又是一起到学校门口小卖部买零食吃惹的祸了!
你瞧,一放学,同学们就一窝蜂地冲向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掏出皱巴巴的钱。还没走近小卖部,我就已经能听见“我要薯条!”“我要辣条!”“我要……”我探头一望,惊讶地发现:柜台前,同学们推推撞撞,挤来挤去,手不停地指指点点,钱散落在柜台上面,有一些掉到了地上,那个店主忙得满头大汗,左手拿辣条递给这个同学,右手拿薯片递给那个同学,看他那样子,好像恨不得变成“千手观音”一样!
有些家长早上来不及做早餐,塞给孩子几块钱,就让他去买东西吃。谁知道,这些同学不买那些面条、肠粉,却跑去买花花绿绿的零食——薯片、冰饼、辣条……可知道,这些零食含有许多化学物质,吃多了会生病的。
学校曾在早会上反复教育同学们“不准在小卖部买零食吃”,可有些同学都不以为然,把老师们的话当成“耳边风”,依然“外甥打灯笼——照旧”。中午回到学校,我总看见学校对面的凉亭里,一些同学手拿着各种各样的零食津津有味地“享受”,也总会看见,几个同学向爸爸妈妈“撒娇”:“买一包辣条嘛!……一块钱而已!就给我买一次嘛!……”
我想:我们不应该吃那么多零食,因为那些零食毕竟不是“补品”,它里面有很多糖精、油脂、色素、防腐剂等,吃多了对身体有害。听同学说,她的妹妹有一次吃辣条,辣得嘴唇发紫,晚上饭也吃不了呢!
《食品安全法》是国家颁发的保障人们食品安全的法律,希望那些小卖部的店主要顾及人们的身体健康,不要再卖那些有害的食品,也希望同学们自觉行动起来,抵制那些不安全的食品,让《食品安全法》真正起到“安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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