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责任的度
今天偶然听到一位朋友聊天时说到为了自己在乎的人能活得开心快乐,自己宁愿牺牲一切,因为这是自己的责任。听到这里,不禁使我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决定拿起笔来谈论一下:责任有没有度,需不需区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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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责任这个词,在大家脑海中的印象绝对是众口一致值得褒扬的良好品德,一个人对家庭有责任,说明其上对老人体贴入微,孝敬贤淑,下对子女教育有方,以身作责,对其爱人则忠贞不二,同甘共苦,即使大难临头也不离不弃;对工作有责任,说明其能尽职尽责,谨慎入微;对社会对人民有责任,说明其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现在这个社会太需要有责任的人。有责任的人,首先不会自私自利,在面对问题时首先想到大家和集体的利益,其次才考虑个人前途和安危。对于自我的人,大家是群愤齐慨,深恶痛疾。因此自古至今,凡是有责任心的人都是一个单位或家庭所梦寐以求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对自己太过在乎的人中,有的人是不是在尽自己责任时走过了头?本文并不是要对责任赞赏些什么,而是想谈谈责任是不是应该区别对象?
空谈无凭,看看一些实例。
我认识一位朋友,因出生在全国生活困难时期,在自己成才道路中吃了一些苦,但是最后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生活,与自己以前的生活有了天壤之别。因为自己以前受过苦,不想让自己孩子再经受困难,所以尽已所能为孩子的成长铺平道路。这些无可厚非,因为是自己责任所在。然而据我所观,其所尽的责任似乎过度了。孩子已经上高二了,每天早起要家长把饭菜做好放到面前,刷牙洗脸水倒好放在床前,孩子一点家务活不做。每天放学回家就一个人在自己房间不要任何人管理,吃饭时送饭进去,喝水时送水进去,不和家长交流任何问题。因为从小到大没受过任何苦,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已经是没办法管教了,虽然学习比较好,但我怀疑其品行,将来能否在社会上立足。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所在,做父母应该为孩子的成长负责,让孩子将来走向社会后自食其力,也应该希望对自己有所回报。然而一切都替孩子去做了,这就让孩子失去了学习生存的本领。父母不可能为孩子做一生的保护伞,孩子也不可能一生都一帆风顺,因些让孩子适当受些磨难,懂得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其实是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不只是对待孩子,对待其他人有时也会过度尽责了,自己把一切事情做完了,让别人无事可做,甚至对别人一些不合理要求也照办,慢慢地别人就产生了依靠感,不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许会养成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等不良习气,甚至危害家庭,危害社会。其实这种过度尽责并不是对别人关爱的表现,却是削弱别人生活能力的行为。不吃苦中苦,难做人上人,人在世上练,刀在石上磨,这样的名言警句太多了,但总是在实际生活中忘记了这些,好象牺牲自己所有替别人完成了一切就是对别人的真爱,这样往往耽误了别人发展机会,实际是对别人的陷害。
再来谈谈一个历史故事。《水浒传》里所说的宋江可谓是古代一个忠义双全的典范。自幼深受圣贤书的影响,宋江把忠义作为自己一生的责任,但是对其应该尽忠的对象,实在是错选了。宋徽宗除了书画上有一点作为,在政治上是一个完全的昏君,重用一帮奸臣,大肆搜刮民财,穷奢极侈,荒淫无度,为这样的君主负责,忠心,实际上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宋江为了自己的忠君名节,中了奸臣的计谋去攻打方腊,消除朝廷的隐患,结果陪上了梁山好汉血本代价,最后还是没有逃脱奸臣的陷害,被毒死前还觉得死而无悔。这样的忠心真正是愚忠,为这样的人负责实在是不值得。对别人负责了,别人对自己却没有负责,而且对天下人的都不负责,你说这样的责任是该不该尽?如果尽责了,得到了什么回报?只能是昏君更加昏庸,奸臣更加奸佞,因为天下有这么忠诚的人肯为其肝脑涂地,还有什么可以不敢做的呢?
因此,有些虽然是良好的品德,但还是要把握度和区别对象,有时牺牲自己一切并不值得,并没有带来好的结果,相反会适得其反。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一下,责任应该尽到什么程度,应该去为谁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