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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让我钦佩的人——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在一个荒岛上,谁能够活下来?哪怕是一年、两年。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很难的。但是鲁滨逊,他,做到了。而且,不是几年,是整整28年!当我在家中看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怔住了。
鲁滨逊是书中的主人公,在他年轻的时候,就很喜欢冒险。在他第一次冒险的时候,遇上了大风浪,差一点就要死了。如果我是他的话,那我肯定会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但是,鲁滨逊却没有。他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再一次“出远门”了。但是这一次,他不会再有上一次那么幸运了。他在海上遇到了狂风暴雨,被浪头吹卷到一个小岛上。读到这里,我想,一个人就这样孤身来到一座荒岛上,他会怎么想,怎么做呢,首先要保证自己的衣食住行吧?
是的,鲁宾逊就是这么做的。在来到荒岛上的第一个晚上,我是爬到树上睡觉的。可是一直睡在树上也不行啊,我想他一定会盖一座房子。果然,他找来很多树枝,试着搭一个房子。起初,他是靠吃野果子来生存的。他还把树上的野果子采下来后,放在阳光底下晒干,再把它们装进瓶子里。他的做法让我感到疑惑,为什么要把食物存起来,而不直接吃呢?后来,我知道了答案,原来在冬天是没有果子的,也很难捕捉到动物,所以他必须提前准备好过冬的食物。
当读到他和星期五的那一段时,更让我坚信,他是一个勇敢的人。星期五可是一个吃人的野人!“他怎么不感到害怕呢?星期五完全有可能把他吃了啊!”当我读到他通过打手势和星期五“对话”那一段时,我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如果换做我,我肯定会找一个地方躲起来,让星期五找不到我。鲁滨逊还教会了星期五很多本领,如:抓野鹿、打小鸟等,又和星期五做了好朋友。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我从小就生活在豪华喧闹的城市里,在家中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着“小公主”般的生活。现在我已经13岁了,我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以后自己能干的事一定要自己干,不能够在依赖爸爸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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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儿,我就立马又一种试试看的冲动。于是我跑进卫生间,对妈妈说:“妈妈,今天的衣服让我来洗吧,您在一旁教我好了。”“那你试试看吧,不过我觉得你一定不会洗的。”妈妈犹豫地站起身来。妈妈,今天我要让您看看,我不是什么事都不会做,我心想。但当我真正拿起衣服后,才体会到洗衣服的不容易。
妈妈叫我把一件衣服稍微放平些,用肥皂抹一会,然后用手搓,最后再用水洗。我听完后对妈妈说:“您可以去干别的事了,我会洗得干干净净的。”我按照妈妈说的步骤,用肥皂抹了些在衣服上,然后举起就要开始搓,谁知衣服里的水直直地滑进我的袖子管里。我只得将衣服放下,把手臂擦干。我再一次拿起衣服,只是没举那么高,我用手使劲搓,但还是搓得不干净。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他都能够自己生存了,而我如果连这么一点小事都完成不了,那我岂不是太差劲了?想着想着,我越发勤奋的搓着衣服,终于,衣服被我洗的还算干净。
啊,《鲁滨逊漂流记》真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名着,让我们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勇敢顽强的精神,更要学会独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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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真是让我钦佩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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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读后感。文章的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小作者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